关于大连海参执行标准变更的声明
声明编号:大连金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〔2026〕01号
发布日期:2026年04月09日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单位:
为严格落实大连海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化管理要求,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公告,大连海参执行标准已由市级标准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,标准内容同步
优化,标准号由DB2102/T0093-2023正式变更为DB21/T 4232-2025(2025年11月27日发布,2025年12月27日实施)
鉴于我司包装印刷品已提前完成制作,为避免资源浪费,现执行**"老包装用完、新包装更换”**的过渡方案:
1.过渡期内:已上市的印有原标准号DB2102/T0093-2023的包装产品,仍可正常销售与流通,产品质量与执行标准均符合现行合规要求;
2.新包装启用:待现有老包装全部使用完毕后,我司将全面启用印有新标准号DB21/T4232-2025的全新包装,确保所有在售产品严格执行DB21/T4232-2025标准,保障消费者权
益与品牌合规性。
我司承诺,将持续严格遵循大连海参地理标志产品的最新标准要求,严把生产、加工、质检全流程关,确保产品品质与正宗性。